自2015/07/01起,華航長程線哩程兌換、座艙升等進行部分調整,變更內容如下:
一、飛往洛杉磯/紐約/舊金山,詳細列表如下:
長程線經濟艙升等豪華商務艙最新換獎標準(B777機型) |
出發日:2015/6/30(含)前 |
出發日:2015/7/1(含)後 |
淡季:4萬哩 / 旺季:5萬哩 |
淡旺季:6萬哩 |
(1)出發日2015/7/01(含)以後使用新標準。
(2)若出發日為2015/7/01(含)以後,但於2015/6/15(含)前已訂位,且訂位紀錄已放入核獎號碼之會員,則仍維持舊標準(淡季:4萬哩、旺季:5萬哩)。
(3)若於2015/6/15(含)後機位尚在後補,或已訂妥機位但尚未於訂位紀錄放入核獎號碼之會員,則必須使用新的換獎標準(淡旺季均6萬哩)。
(4)原適用舊標準升等之會員,若於2015/6/15(含)以後變更行程/日期/航班,亦必須改用新的換獎標準(淡旺季均6萬哩)。
二、長程線適用座艙升等之艙位調整如下:
長程線適用座艙升等之機票艙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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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發日:2015/6/30(含)前 |
出發日:2015/7/1(含)後 |
經濟艙升等商務艙/豪華商務艙之艙位 |
Y/B/M/K/V/T/R/Q/H/N |
Y/B/M |
豪華經濟艙升等豪華商務艙之艙位 |
U/W/E |
U/W |
經濟艙升等豪華經濟艙之艙位 |
Y/B/M/K/V/T/R/Q/H/N |
Y/B/M/K/V/T/R/Q/H/N(維持) |
(1)、出發日2015/7/01(含)後使用新換獎標準之機票艙位。
(2)、出發日2015/7/01(含)後,但於2015/6/15(含)前已開立原適用機票艙位之機票,仍享有長程線經濟艙升等商務艙/豪華商務艙之艙位可用Y/B/M/K/V/T/R/Q/H/N;長程線豪華經濟艙升等豪華商務艙之艙位可用U/W/E。;於2015/6/15(含)後開票之會員,其適用座艙升等之機票艙位可享有長程線經濟艙升等商務艙/豪華商務艙之艙位可用Y/B/M;長程線豪華經濟艙升等豪華商務艙之艙位可用U/W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