※ 活動辦法:活動期間內,凡於台灣地區開立由台灣出發至【溫哥華/紐約/舊金山/洛杉磯】之華航FIT來回機票,即贈送購票旅客華航空中免稅精品抵用券(抵用券每張面額為TWD500)。
1) 頭等艙/商務艙/豪華經濟艙:可獲贈四張『空中免稅精品抵用券』。
2) 經濟艙:可獲贈二張『空中免稅精品抵用券』。
3) 混艙【商務艙(頭等艙/豪華經濟艙)+經濟艙 或 經濟艙+商務艙(頭等艙/豪華經濟艙)】:可獲贈三張『空中免稅精品抵用券』。
※ 開票期間:即日起~2014/12/31止
※ 出發期間:即日起~2014/12/31止
※ 抵用券規定:
1) 限於華航班機上(CODE SHARE聯營班機不適用)購買空中免稅精品(香煙除外),不得找零。
2) 不得兌換現金,遺失或損毀不得補發。
3) 抵用券效期:即日起至2014/12/31(含)前有效。
4) 不限本人使用,可轉讓他人。
5) 可合併使用且不限制購買商品件數,超出之金額由持券人自行補足。
6) 華航保留本案最終修改權及最終且唯一之詮釋權,抵用券之使用仍以現場之辦法為準。
※ 相關活動注意事項:
1) 可適用【高雄-台北】往返接駁班機,但須與國際航線開立同一本機票。
2) 可適用【溫哥華/洛杉磯/紐約/舊金山】不同點進出行程、不同艙等混合行程或含他航之行程。
※ 夏威夷航點亦可與上述四航點合併不同點進出、不同艙等或含他航之混合行程,惟夏威夷航點不適用贈送空中免稅精品抵用券,舉例如下:
● 台北-夏威夷(商務艙 or 經濟艙)//洛杉磯-台北(經濟艙):贈送精品券數量以洛杉磯經濟艙之贈送張數/2為基準(即贈送一張精品券)。
● 台北-夏威夷(商務艙 or 經濟艙)//洛杉磯-台北(商務艙):贈送精品券數量以洛杉磯商務艙之贈送張數/2為基準(即贈送二張精品券)。
3) 單程行程不適用。
4) 不得與其他促銷優惠案合併使用。
5) 華航即訂即開、華航精緻旅遊、團體票、學生票、船員票、兒童票、嬰兒票、BARTER TICKET、AD、ID、公關贈票、酬賓免票、特定人士優惠票、各類異業優惠專案(如:銀行異業合作案、IIT優惠專案、GV2兩人成行優惠專案….等)皆不適用(不得南區空中精品抵用券案合併使用)。
※ 例外:特定CMP企業優惠專案、公務人員全額經濟艙升等商務艙優惠專案、全額商務艙升等頭等艙之各類優惠專案適用本促銷案。
6) 適用高鐵聯合促銷案。
7) 哩程累計、行李重量及其他相關作業,均依開票時之票務規定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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